討論問題:交屋後發現白蟻
討論內容: 在106年8月的時候,我在屏東買了一間三樓公寓,也在106年的9月交屋入住,卻在107年4月底的時候發現家裡面有白蟻,心想,也已經住了一些些日子了,正打算自己摸摸鼻子認災請除白蟻的專家來家裡除白蟻時,除白蟻專家卻告訴我,這白蟻的問題,前屋主知道ㄚ,妳看,這些洞就是除白蟻時所打洞灌藥的洞ㄚ~但她們用這種除白蟻的方式並無法根治,只能是短暫的有效而已,我聽到除白蟻專家這麼說時,當下真的好生氣,前屋主怎麼可以這樣隱瞞,家裡的裝潢幾乎都是木頭的,我都快暈倒了,打電話給仲介(我跟前屋主都是透過仲介來傳達的)仲介卻說她們有跟我說過,可能是我忘了,我說不可能,妳們當時就是沒有跟我說,我非常的確定妳們沒說過,仲介說都過這麼久,現在在這爭有無說過沒什麼意義,之後,仲介說要幫我連繫前屋主,問她看要如何解決,還問我如果前屋主只願意幫我出一半的除蟲費用我是否能接受,刻意隱瞞還這樣的態度,我真的好生氣,想問問律師,我可以要求前屋主及仲介賠償我的損失嗎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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